电子书阅读器逾期、遗失、损坏赔偿办法

1、读者应按时归还电子书阅读器,逾期归还者,按0.50元/天予以罚款。若遇外地出差、实习等特殊情况而导致逾期,根据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,可酌情减免部分罚款。

2、遗失赔偿:读者遗失电子书阅读器,需在到期日前联系图书馆,并参考赔偿标准进行赔偿,或购买相同品牌型号的新机器赔偿。赔偿标准:Kindle 2代购置价格900元/套;Kindle 6代购置价格1010元/套。同时须缴纳20元加工费。

3、赔款后,读者又找回遗失阅读器,可持原阅读器和赔款收据办理退款手续。但从赔款之日起计算逾期时间,并追缴逾期罚款。

4、读者对电子书阅读器勾划、磨损、撞击等,视损坏程度轻重予以相应赔偿;损坏严重导致不能使用的,按遗失赔偿条款处理。赔偿标准参考下表:

配件名称

赔偿价格(元)

显示屏破裂

600

显示屏明显划痕

50-600

电源适配器

35

耳机

15

SD卡(4G)

100

手写笔

98

皮套

30

USB线

10

按键损坏

20 /

5、如遇其他特殊情况,由总服务台根据具体情况会同图书馆有关部门予以处理,或报相关主管领导处理。

6、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图书馆所有。

借阅或使用电子书阅读器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,欢迎咨询图书馆文献服务部:85223660(石牌校区)、37333660(番禺校区),或信息技术部:85222408。